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95年至102年執行之「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」,已針對35條縣(市)管河川及256條區域排水完成綜合治水規劃。各縣(市)管河川或排水於規劃期間均會辦理2次地方說明會廣納地方代表意見,完成後再由跨部會與水利、水土保持、生態景觀及環境保護專家等所組成之審查工作小組審查通過後,再由經濟部核定,故各規劃方案均經過嚴謹的評估與審查後才能實施。

該計畫完成後已有效改善約538平方公里之淹水情形,故103年起再持續推動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」以擴大治理成效,惟近年較常看到的淹水原因多為短延時強降雨,積淹水範圍多集中於人口密集之都會區,故藉著前瞻計畫擴大投入,可補足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」無法治理之地區與範疇,以加速改善淹水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