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推動之「 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推動計畫」 已開啟國內污水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供給工 產業使用之先河,其中 鳳山溪廠示範案 已於 105 年 12 月開工, 並 於 107 年 8 月 22 日 完工 通水 每日可提供 2.5 萬CMD 的再生水予臨海工業區, 將 於 108 年擴大規模至每日 4.5 萬 CMD 。 目前於再生水示範計畫推動帶動下,國內各相關機關及潛在需水端已不再僅持觀望之態度 ,對於推動再生水 之接受程度已有提升,鳳山溪再生水計畫不單是首例,而是獨具承先啟後之意義 。
爰此臺中市政府 、 高雄市政府 及臺南市政府 為營造穩定都市替代水源已先預行辦理 「 水湳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工程」、 「臨海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計畫」及「臺南市仁德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」之可行性評估作業,並請各相關單位積極配合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,研擬後續辦理期程及作業模式,促使我國再生水推動藍圖能更加豐富,以達成循環經濟政策目標及符合社會期待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