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提案計畫範圍位於貓羅溪河灘地上,經生態盤點及多次工作坊會議中生態專家提醒,河灘地為石虎主要生態廊道,溪域範圍具有保育類魚類,以及溪水氾濫影響。因此,基於生態檢核迴避做法,不在河灘地上施作水環境改善計畫。將水環境改善計畫改為綠美橋旁位於堤防外公有土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