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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原提案計畫範圍位於貓羅溪河灘地上,經生態盤點及多次工作坊會議中生態專家提醒,河灘地為石虎主要生態廊道,溪域範圍具有保育類魚類,以及溪水氾濫影響。因此,基於生態檢核迴避做法,不在河灘地上施作水環境改善計畫,而改於綠美橋旁一處公有土地施作。